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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督促IDC/ISP企业完成企业侧接入资源管理平台与部接入资源管理系统对接工作的通知

申请和持有IDC/ISP业务许可的企业:

你公司应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因特网数据中心(IDC)业务和因特网接入服务(ISP)业务市场准入工作的实施方案》(工信部电管函2012552号)和《因特网数据中心(IDC)和因特网接入服务商(ISP)接入资源管理平台技术要求和接口规范》(YD/T2432-2012)要求,建设企业接入资源管理平台,记录接入资源的分配、使用、出租、转让等信息,对接入资源异常使用实行日常发现、分析和处置。

新申请IDC/ISP业务许可的企业在获得许可后2个月内,完成接入资源管理平台与部接入资源管理系统的对接。原已持有IDC/ISP业务许可,尚未完成对接的企业,应在20151231日前对接完毕。

对接交流群QQ189871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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