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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网码号资源变更申请步骤

第一步:了解政策法规

1、电信网码号资源管理办法(原信息产业部令第28号);

2、短消息类服务接入代码申请、分配、使用和收回管理办法;

3、《电信网码号资源占用费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和《电信网码号资源占用费标准》;

4、电信网编号计划(2010年版);

5、短消息类服务接入代码编号规划;

6、电信网码号资源申请受理制度;

7、电信网码号资源申请受理人员行为规范;

8、跨地区电信网码号资源申请及核配流程图。

第二步:准备申请材料

类别

变更类型

(可多选)

申请材料清单

(同时申请多项变更时,相同资质材料不需要重复提交)

123字头

1、主体名称变更

2、延期使用

3、用途变更

1123XX码号资源变更申请表及附页;

2)工信部核配123字头短号码的批复文件复印件;

3)工信部颁发的短消息类服务接入代码使用证书复印件(有对应的123XX短消息类服务接入代码的须提供);

4)中央、国务院政府部门或其直属机构申请123XX号码变更的来函文件(申请主体名称变更、用途变更的须提供)。

95字头

1、主体变更

2、主体名称变更

3、延期使用

4、位长变更 

5、用途变更

6、使用范围变更

195XXXX)电话接入号码变更申请表及附页;

2)现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正文、附页、特别规定事项页及年检页复印件;

3)原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正文、附页、特别规定事项页及年检页复印件;

4)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申请主体变更、主体名称变更的须提供);

5)原号码使用主体和新号码使用主体股权关系(申请主体变更的须提供);

6)现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7)原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申请主体变更、主体名称变更申请的须提供);

8)工信部核配95字头短号码的批复文件复印件;

9)《电信网码号资源占用费缴费情况证明》。

955字头

1、主体名称变更           2、延期使用  

3、主体变更

4、法定代表人变更

1955XX码号资源变更申请表及附页;

2)行业主管部分出具的证明文件(申请主体名称变更、主体变更的须提供);

3)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申请法定代表人变更的须提供);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5)工信部核配955字头短号码的批复文件复印件;

6)工信部颁发的短消息类服务接入代码使用证书复印件(有对应的955XX短消息类服务接入代码的须提供);

7)《电信网码号资源占用费缴费情况证明》。

1066号段

1、主体名称变更           2、法定代表人变更

3、延期使用               4、主体变更

1)短消息类服务接入代码变更申请表(1066号段)及附页;

 2)现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正文、附页、特别规定事项页及年检页复印件;

 3)原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正文、附页、特别规定事项页及年检页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及股东股权变更决议(申请法定代表人变更的须提供);

 5)现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6)原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申请主体变更、主体名称变更、法定代表人变更申请的须提供);

 7)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申请主体变更、主体名称变更的须提供);

 8)原代码使用主体和新代码使用主体股权关系(申请主体变更的须提供)

 9)工信部颁发的短消息类服务接入代码使用证书复印件。

10690号段

1、主体名称变更           2、法定代表人变更

3、延期使用               4、主体变更

1)短消息类服务接入代码变更申请表(10690号段)及附页;

2)现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正文、附页、特别规定事项页及年检页复印件;

3)原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正文、附页、特别规定事项页及年检页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及股东股权变更决议(申请法定代表人变更的须提供);

5)现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6)原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申请主体变更、主体名称变更、法定代表人变更申请的须提供);

7)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申请主体变更、主体名称变更的须提供);

8)原代码使用主体和新代码使用主体股权关系(申请主体变更的须需要);

9)工信部颁发的短消息类服务接入代码使用证书复印件。

10698号段

1、主体名称变更           2、法定代表人变更

3、延期使用

4、主体变更              

1)短消息类服务接入代码变更申请表(10698号段)及附页;

2)现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原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申请主体变更、主体名称变更、法定代表人变更申请的须提供);

4)法定代表人及股东股权变更决议(申请法定代表人变更的须提供);

5)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申请主体变更、主体名称变更的须提供);

6)工信部颁发的短消息类服务接入代码使用证书复印件。

10699号段

1、主体名称变更          

2、延期使用              

3、主体变更

1)短消息类服务接入代码变更申请表(10699号段)及附页;

2)相关部委申请代码变更来函文件;

3)工信部颁发的短消息类服务接入代码使用证书复印件。



说明:

1、申请单位应如实准备申请材料,不得虚报、瞒报、漏报、错报。

2、申请单位应逐项、详细填写《申请表》,并须法定代表人签字及单位盖章。

《申请表》填写不完整,或缺法定代表人签字、缺单位盖章的,将不予受理。

3、申请不同的码号变更事项,需准备对应的申请材料;同时申请多项变更时,相同资质材料不需要重复提交。

4、所有申请材料按顺序放置。

5、申请材料一式两份,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6、《电信网码号资源占用费缴费情况证明》可到工业和信息化部通信清算中心开具,联系电话010-66083004。

    提示:提交的信息一定要完整真实。《行政许可法》第七十八条规定“行政许可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行政许可的,行政机关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并给予警告;行政许可申请属于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事项的,申请人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许可。”

 
第三步:登录码号管理系统在线递交申请材料

工信部电信网码号管理系统网站主页:www.miinac.gov.cn,

码号管理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10-62305162/62305163。

    尚未注册的用户:

1、按照码号管理系统相关规定,获取登录用户名和密码;

2、通过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码号管理系统;

3、按照在线递交申请材料流程,在线填写“申请表单”并上传“申请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a)   在线“申请表单”的全部字段都必须填写,不得漏填、错填;

b)   在线“申请表单”中的信息要与书面《申请表》中的信息完全一致(请重点注意联系人及号码用途部分);

c)   《申请表》封面的申请日期建议暂不填写,待递交书面材料时填写;

d)   全部申请材料原件按顺序排列,扫描并编辑成一个word文档上传。

(word文档应小于9M)

已注册的用户:

1、通过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码号管理系统;

2、按照在线递交申请材料流程,在线填写“申请表单”并上传“申请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a)   在线“申请表单”的全部字段都必须填写,不得漏填、错填;

b)   在线“申请表单”中的信息要与书面《申请表》中的信息完全一致(请重点注意联系人及号码用途部分);

c)   《申请表》封面的申请日期建议暂不填写,待递交书面材料时填写;

d)   全部申请材料原件按顺序排列,扫描并编辑成一个word文档上传。

(word文档应小于9M)


第四步:工信部在线审查阶段

码号管理系统成功接收到用户在线提交的申请后,将遵照多级审查的受理工作制度,按照程序设定自动进行逐级上报。

电信研究院咨询中心作为工信部码号资源的申请受理窗口,代表工信部对用户在线提交的申请进行初审。受理人员在2个工作日内会通过码号管理系统一次性告知受理意见。

用户在线提交申请后,请及时登录码号管理系统,查看申请状态。

     a)状态显示为“受理中”,请继续关注状态变化;

b)状态显示为“结束”,请根据返回的修改意见,及时补正申请材料;

c)状态显示为“不予受理”,请查看不予受理的原因。

d)状态显示为“审核”,请按第五步要求正式递交书面申请材料。

 

第五步:递交书面申请材料

1、书面申请材料必须与在线提交并通过审核的电子申请材料完全一致;

2、《申请表》封面的申请日期请填写书面申请材料的递交时间;

3、所有申请材料一式两份,每页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4、来人当面递交书面申请材料地址如下: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1号信息通信业务受理中心

递交时间:

   (周一至周三)上午9:00-11:00,下午1:30-4:00;

联系电话:010-62304693

5、北京以外地区的用户可以通过邮寄方式递交书面申请材料。邮寄地址如下: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1号信息通信业务受理中心码号管理部

邮政编码:100045

第六步:领取工信部码号核配文件或代码使用证书

电信研究院电信与信息服务咨询中心将在相关工作网站上(www.chinacc.com.cn以及www.miinac.gov.cn)对外公示工信部码号核配信息及其领证通知,请用户及时关注。

领取工信部码号核配文件或代码使用证书要求来人当面领取:

l        领取时间:

    (周一至周三)上午9:00-11:00,下午1:30-4:00;

l        领取地点: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1号信息通信业务受理中心
联系电话:010-62304693

l        领取人需携带以下材料:

1、单位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须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单位盖公章);

2、领取人身份证原件;

3、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意:对于同时领取多份批复文件或证书的单位,须提供同等份数的上述材料。)

 
附件一:当面领取短消息类服务接入代码使用证书委托函样本

授  权  委  托  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兹委托我单位人员     ,身份证号码                   ,前往贵部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短消息类服务接入代码使用证书》或有关码号批复文件。

   

    特此证明。

 

                           授权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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