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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网码号资源申请受理人员行为规范

第一条  为加强队伍管理,保证电信网码号资源申请受理工作职责的正确履行,进一步规范受理人员的行为,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和公共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工业和信息化部的有关规定,依据我院及中心的行为规范,特制定本行为规范。

第二条  码号部全体工作人员要认真遵守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院、中心的相关规定和码号部受理工作管理制度,认真履行受理职责。

第三条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遵循依法、公开、效率、廉洁的原则开展受理服务。坚持公平、公正、热情、便捷的服务理念,鼎力支撑政府、热诚服务行业。

第四条  严格执行电信网码号资源申请受理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要忠于职守,勤奋工作,尽职尽责,提高办事效率。

第五条  认真执行国家保密法、工业和信息化部、院、中心的相关规定,严守秘密;遵守职业道德,保守码号资源管理工作秘密;严格遵守码号资源管理系统使用规定。

第六条  接待申请人时,讲究文明礼貌,热情友好,不卑不亢,以礼相待。提供电信网码号资源有关事宜咨询服务应做到热情周到,细致耐心,对申请人咨询的问题应给予详细、明确的解答;对不属于职责范围内的事情,应明确告知申请人,避免误导。

第七条  严格按照时限要求办理电信网码号资源申请事宜,做到通知及时、告知明确,尽量缩短受理阶段所需的时间,加快受理速度;认真核对企业信息,把好申请材料受理关。

第八条  认真执行归档制度,确保材料不泄露、不遗失,易于查找。

第九条  遵章办事,廉洁自律,奉公守法,不徇私情,不得利用职权或工作之便收受贿赂、营私舞弊。

第十条  本行为规范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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